固安注册公司

急速预约
代理记账88元起 | 131-7641-8775
我要服务

灵活用工人力资源公司招聘一个补助400元劳务派遣风险不可不察

深圳市务工人员:工作蛮好找的,月工资水平比往年高了七八百元。往年十来家公司,今年有好几十家公司供自己选择。

灵活用工人力资源公司招聘一个补助400元劳务派遣风险不可不察

企业为了赶生产,尽快招到可用人才,把价钱提高了不少。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2020年比以往三年制造业的订单都要多,而且很持续,从去年8月份一直持续到现在,这是以前市场没见过的。

2

企业筑巢引凤一线员工

人力公司招聘一个补贴400元深圳用工市场供需火热,除了规模上升,企业的招工需求还发生了哪些变化?一方面,人员缺口集中在技术工种方面。随着订单增长和产线增加,一些关键性技术岗位仍存在一定的缺口。电子公司负责人:筑巢引凤,以前我们都说是引高端人才,今年我们不同,要把一线员工作为凤凰来引。

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出重要作用。深圳人社部门通过协调人力资源公司和社会企业,开展招聘会等途径增加工作岗位供给。企业为了在波峰波谷时迅速补充和收缩人员普遍都在采用外包工,派遣工等临时支持性的灵活用工,但由于该种方式在市场上还没有完全走向成熟,所以不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中不少企业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可节省大量的人工成本。劳务派遣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劳务用工风险。

而且,国家对劳务派遣的政策限制也越来越明显。具体而言,劳务派遣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劳务派遣无效风险

1、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派遣过程中未履行正规手续。一些人力资源公司为节省成本、规避风险,不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办理社保。如果发生争议,用工企业将面临高额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费用。

2、企业留用与人力资源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务派遣工的风险。在企业替人力资源公司代发工资情况下,容易发生此类问题。

二、政策调整风险

1、劳务派遣范围的调整。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可实施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类型。未来会不会像日本等国对劳务派遣立法,在法律上列出劳务派遣的具体岗位。如日本将100多个行业和岗位全部列出来,只有在范围内的工种才可以使用派遣工,除此之外使用派遣工都属于非法。

2、社保以及同工同酬等政策的调整。如上所述,节省成本是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原因。如企业直接招录员工,每月须支付工资总额40%-50%的社保费用。随着社保税征和个税汇算清缴的全面实施,不少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转型平台模式的灵活用工。

三、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由于劳务派遣特有的“双重三方”结构,往往会出现人员补充不及时、劳务派遣工不服从管理、社保手续增减迟延等问题。人力资源机构通常向几家企业同时提供派遣服务,由于大多数企业用工的周期相同,劳务派遣单位很难同时、足额满足所有用工企业的劳务订单,而用工企业又不愿意自主招工,从而会经常无法按时完成人员补充计划。四、用工企业连带责任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为劳务派遣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又无力支付高额的工伤保险费时,用工企业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去支付赔偿费用。

有学者指出应取消劳务派遣,因为劳务派遣制加剧了用人单位的分配不公平,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不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劳务派遣制规避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也有从业者认为,劳务派遣属于灵活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仅用行政法律手段名义上取消劳务派遣,而企业是有劳务派遣需求的,又会以其他方式成为派遣之实。生产关系的形成由生产力决定,事实是行政法律规定往往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应该包容审慎看待劳务派遣。

4

平台模式灵活用工

需要注意问题一二平台模式不失为一种解决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风险的有效方式,如委托代征、临时税务登记、注册个体户模式。

但平台模式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到底有没有业务的交付,是否真的在该企业工作?是否有成果的交付?也就是需要核实是否发生真实业务。第二,需要分清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与劳务报酬之间的区别。

202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对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作出明确区分,规定了什么叫经营所得,什么叫劳务报酬。

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

拿网络直播来说,如果是粉丝的打赏,这笔收入应该是表演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得按劳务的方式去纳税,而不应按经营所得的核定征收方式去纳税。如果网红主播带货卖东西,这是一种经营行为,就需要按照经营所得去纳税。

服务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变更
注册商标
工商
工商注册
财会税务
工商专题
经营范围
法律
商标知产
股权架构
人事社保
创业法律
联系我们 / 其他城市
服务热线:131-7641-8775
固安品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到专业的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找品创财税享受专业的服务!
微信客服

扫描二维码

品创财税微信